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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2万吨醛类新型材料及钡盐装置减碳项目之年产15万吨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发布时间:2024-1-29 18:33:57 浏览次数: 252
《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2万吨醛类新型材料及钡盐装置减碳项目之年产15万吨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《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2万吨醛类新型材料及钡盐装置减碳项目之年产15万吨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征求意见稿公示版
(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YkDnKvXwLQq1qgmu_ph_aA 提取码:zg8v)
二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
建设单位联系人:张总 联系电话:15065929718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沭经济开发区内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,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,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:班官庄村、大琅琳西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,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,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。
建设单位: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临沭经济开发区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内
联系人:张总 联系电话:15065929718
环评单位: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工 电话:0539-7205516
地址: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。
注意事项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
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月29日